为了更清楚地认识资本主义社会的剥削本质,我们假定劳动力是按照它的价值买卖的。劳动力的价值和其他各种商品的价值一样,是由生产它所必需的劳动时间决定的。
按照这个假定,如果工人生产一天生活资料的时间为6小时,那么,工人每天就要劳动6小时来生产他的劳动力(或者说生产出他出卖劳动力所得到的价值)。
这样,他的必要工作时间就是6小时,因此,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必要工作时间是一个定量。但是,由此还不能确定工作日本身的量。
我们用“a一b”表示必要劳动时间(假定是6小时),再假定劳动分别超过ab线1小时、3小时、6小时不等,我们就得到3条不同的线:
这3条线分别表示3种不同的工作日:7小时工作日、9小时工作日和12小时工作日。延长线bc表示剩余劳动的长度。
其中,ab是必要劳动时间,bc是剩余劳动时间,ac为工作日。在这里,工作日随着变量bc的变化而变化。
因为必要劳动时间ab是已知的一个定量,所以,bc与ab之比是可以计算出来的:工作日1中bc与ab之比是1:6;工作日2中bc与ab之比是3:6;工作日3中bc与ab之比是6:6。
由于这个比率决定剩余价值率,所以,知道这两条线段之比,就可以计算出剩余价值率。以上3种工作日,剩余价值率分别为16.33%、50%和100%。
但是,仅仅知道剩余价值率,并不能确定工作日的长度。因此,这个剩余价值率只能表明工作日的两个组成部分(即必要劳动和剩余劳动)的比例关系,但并不表明每一部分各有多大。
工作日是指劳动者在一天内劳动的时间。工作日由必要劳动时间和剩余劳动时间构成。
工作日是一个可变量,其中的一部分固然是由不断再生产工人本身所必需的劳动时间决定的,但是它的总长度随着剩余劳动的长度或持续时间而变化。
因此,工作日(天数)是可以确定的,但是它本身(工作日的长度)是不定的,资本家可以通过改变工作日的长度来改变对工人的剥削程度。
虽然不是固定的量,但是,工作日却只能在一定的界限内变动。
工作日的最低界限是无法确定的,当然,假定剩余劳动时间等于零,我们也可以得出一个最低界限,也是一个理想界限,即工人为维持生活的需要而在一天中必须从事必要劳动的那部分时间。
资本家决不会同意自己榨取不到剩余价值。因此,资本主义制度下,工作日绝不会缩短到这个最低限度。
工作日还有一个最高界限,它绝不能超出这个最高界限。这个最高界限取决于两个方面。
第一是劳动力的身体界限,即生理界限。在一天24小时内都占有雇佣工人的劳动,从生理上来说是不可能的。
工人每天必须有一部分时间用来休息、睡觉、吃饭、盥洗、穿衣等,以满足身体的其他需要。
第二是道德的界限,即社会界限。
工人必须有一定的学习文化、照顾家庭以及参加社会活动的时间,以满足精神的和社会的需要,这种需要的范围和数量由社会的文化状况决定。
因此,工作日的长度是在身体界限和社会界限之内变动的。但是,这两个界限有极大的弹性和变动余地。
例如,我们看到有8小时、10小时、12小时、14小时、16小时、18小时的工作日,也就是说,工作日的长度是多种多样的,但它始终遵循着这样的规律:
最低界限<工作日<最高界限。
资本家按照劳动力的日价值购买了工人的劳动力,在一个工作日内,劳动力的使用价值归资本家所有。
因此,资本家有权消费他购买的劳动力,即强迫工人在一日之内为他做工。
什么是一个工作日呢?一个工作日肯定比一个自然生活日(24小时)短。但是,短多少呢?对于自然生活日和工作日的必要界限,资本家有他自己的看法。
作为资本家,他已成为人格化的资本。资本家的灵魂只有两个字:剥削。而资本只有一种生活本能,那就是通过剥削实现增值,获取剩余价值。
资本用自己的不变部分即生产资料尽可能多地剥削剩余劳动。资本是死的,它像吸血鬼一样,只有吮吸工人的劳动才有生命。
资本吮吸的劳动越多,它的生命力越旺盛。因此,工人劳动的时间就是资本家消费他所购买的劳动力的时间。
工作日长度的界限弹性很大,我们暂且撇开不谈。就商品交换的本质来说,它并没有给工作日规定任何界限,因而也就没有给剩余劳动规定任何界限。
作为劳动力的购买者,资本家要坚持使用他已购买的劳动力的权利,他总是最大限度地延长工作日,如有可能,他恨不得把一个工作日变成两个工作日。
作为劳动力的出卖者,工人也要坚持他的权利,要求把工作日限制在一定的正常量内。
于是买者的权利同卖者的权利相对抗,而这两种权利都是被商品交换规律所承认的,即二律背反。
所以,在资本主义生产的历史上,工作日的正常化进程,就表现为工人阶级不断为反对延长工作日面进行的斗争,这是整个资产阶级和整个工人阶级之间的斗争。
资本并没有发明剩余劳动。
只要是在生产资料被少数人垄断的地方,所有劳动者,无论是自由的劳动者还是不自由的劳动者,都必须在维持自身生活所必需的劳动时间以外,追加超额的劳动时间来为生产资料的所有者生产生活资料。
在商品经济不够发达,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在社会经济形态中占优势的时候,生产资料的垄断者是以获取使用价值为目的的,因此,剩余劳动就会受到需求范围的限制。
但是,当社会经济发展到资本主义阶段,剩余劳动产品采取交换价值形式的时候,资本主义的生产性质本身就会形成对剩余劳动的无限制的追求。
例如,美国南部各州盛产棉花,当生产的目的主要是为满足本地需要时,黑人劳动还带有一种温和的家长制的性质。
但随着棉花以交换价值的形式出口,直接为这些州带来经济效益时,资本家追加的超额劳动就会使黑人喘不过气来,过度的劳动使有的黑人只工作几年就把生命耗尽。
这个时候,资本家榨取的已经不是一定量的有用产品,而是要榨取剩余价值本身,因此,他们对剩余劳动的贪婪是无止境的。
实质上,历史上的生产资料垄断者,都是占有生产资料,强迫劳动者为他们提供剩余劳动,只不过他们榨取剩余劳动的形式不同而已。
在资本主义社会,假定工厂工人的工作日由6小时必要劳动和6小时剩余劳动组成,那么,自由工人每周为资本家提供的剩余劳动就是36小时。
这等于他每周为自己劳动3天,又为资本家白白地劳动3天,只是这种情形将剩余劳动和必要劳动融合在一起,工人工作一天资本家就发一天的工资,一般情况下是觉察不出来的。
资本家延长工作日,无限度地压榨剩余劳动,像狼一般的贪婪。这正如一个英国资产阶级经济学家所说的那样:
工厂主贪得无厌,他们追逐利润时犯下的罪行,与西班牙人征服美洲追逐黄金时犯下的买卖黑奴、鞭笞黑奴、贩卖人肉的暴行相比,有过之而无不及。
我们举几个发生在资本主义国家关于剥削的真实例子,来充分认识资本家的本性:
威廉·伍德,9岁,从7岁零10个月就开始做工,具体工作是“运模子”,就是把已经入模的坯子搬到干燥房,再把空模搬回来。
每周天天早晨6点上工,晚上9点左右下工。“我每周天天都干到晚上9点钟。最近8个星期都是这样。”就是说,一个9岁的孩子每天竟要劳动15小时。
詹・默里,12岁,他说:“我干的是运模子和转辘轳,我每天早晨6点钟上工,有时4点钟上工。昨天,我干了一整夜,一直干到今天早晨6点钟,我从前天夜里起就没有上过床。
除我以外,还有八九个孩子昨天都干了一整夜。我一个星期挣3先令6便士。昨天,我整整干了一夜,也没多得到一个钱,上星期我就整整干了两夜。”
由于劳动时间过长,陶工的寿命特别短。他们一般都是身材矮小,发育不良,而且胸部往往是畸形的。
他们迟钝而又贫血,常患消化不良症、肝脏病肾脏病和风湿症,体质极为虚弱。他们最常患的还是胸腔病、肺炎、肺结核支气管炎和哮喘病。
有一种哮喘病是陶工特有的,通称陶工哮喘病或陶工肺结核,患这种病的陶工占2/3以上。
除陶器业外,英国火柴制造业压榨劳动力的情况也十分严重。
自1833年发明用木梗涂磷的办法后,火柴制造业便在英国迅速地发展起来,并很快就由人口稠密的伦敦地区传到曼彻斯特、伯明翰、利物浦、布利斯托尔、诺里奇、新堡、格拉斯哥等地,它同时也使火柴工人的职业病——牙关锁闭症蔓延到各地。
火柴工人中有一半是13岁以下的儿童和不满18岁的少年。
火柴制造业有害健康,令人生厌,所以,工人阶级中只有那些最不幸的人,饿得半死的寡妇等,才肯把衣衫槛褛、饿得半死、无人照管、未受教育的孩子送去干这种活。
1863年,在议会调查询问过的证人当中,有270人不满18岁,40人不满10岁,10人只有8岁,5人只有6岁。
工作日12小时、14小时或15小时不等,此外还有夜间劳动,没有固定的吃饭时间,而且多半是在充满磷毒的工作室里吃饭……
从价值增值过程来看,不变资本即生产资料的存在,就是为了榨取劳动,还榨取一定比例的剩余劳动。
有一种相对缓和的办法,可以大致满足资本家吮吸劳动者鲜血的欲望,那就是把工作日延长到自然日的界限以外——夜间。
在一天24小时内都占有劳动者的劳动,一天24小时都能榨取到剩余价值。这是资本主义贪婪的本质,资本家会想方设法达到这个目的。
但是一天24小时日夜不停地榨取同一劳动者,从生理条件上说是不可能的。
为了榨取更多的剩余劳动,资本家找到了一个克服生理障碍的办法,那就是让白天被吸尽鲜血的劳动者和夜里被吸尽鲜血的劳动者交替换班工作。
换班有多种办法,比如,让一部分工人这个星期做日班,下个星期做夜班等。这种换班制度,现在已经被世界各地不同体制的国家所接受。
这样,一天24小时昼夜不停的生产过程,为资本家打破名义上的工作日界限提供了极大的方便。
什么是一个工作日呢?资本支付的劳动力日价值,究竟可以在多长的时间内消费劳动力呢?在劳动力本身的再生产所需要的劳动时间以外,究竟可以把工作日再延长到什么程度呢?
对这些问题,资本的回答是:工作日就是一天24小时减去几小时休息时间。
不言而喻,工人终身都是劳动力,按照自然和法律,工人的全部可供支配的时间都是劳动时间。也就是说,人的劳动力应该全部用于资本的自行增值。
至于个人受教育的时间、发展智力的时间、履行社会职能的时间、进行社交活动的时间、自由运用体力和智力的时间,以及星期日的休息时间等等,对资本来说全都是废话。
资本家贪得无厌,不管劳动力的寿命长短,只想把工人变成只会干活的机器……
14世纪中叶到17世纪末叶是资本主义发展的最初阶段,这一阶段,生产技术以手工劳动为特征,要大力发展生产,只有不断增加劳动量。
这时,资本家主要通过延长工作日来提高剥削程度。
由于资本无限度地追逐剩余劳动,像狼一样贪婪,这种贪婪,不仅突破了工作日的道德极限,而且突破了工人的身体极限。
它侵占了人的身体成长、发育和维持健康所必需的时间。
工作日的界限,不是由维持劳动力的正常状态所必需的休息时间来规定的,而是由对劳动力每天最大限度地压榨来规定的。
这种情况下,势必缩短工人的寿命。但是,资本是不管工人寿命的,它唯一关心的是:如何在一个工作日内最大限度地消费劳动力。
它通过缩短工人的寿命来达到这一目的,这与贪得无厌的地主、奴隶主没有区别。
因此,资本主义生产的实质,就是剩余价值的生产,就是对剩余劳动的榨取。
劳动力的价值包含工人再生产或延续后代所必需的生活资料的价值。
由于资本无限度地追逐剩余价值,必然使工作日延长到违反自然的程度,从而使工人的寿命缩短,使工人劳动力发挥作用的时间缩短。
同时,已经消费掉的劳动力必须要迅速地进行补偿。这样,在劳动力的再生产上就要投入更多的费用。
我们假设,一个人从出生、接受教育,到能够付出劳动创造价值需要10万元。
在资本的无限压榨下,其寿命缩短,只工作了10年,而在一定程度上给予工人适当的休息,使其寿命延长,工作30年,那么一个工人就节省了两个人的成长所需的费用。
正像一台机器,磨损得越快,每天要再生产的那一部分机器价值也就越大。因此,资本为了自身的利益,本身也需要规定一种正常工作日,来延长劳动力发挥作用的时间。
但是,对于单个的资本家来说,他所关心的只是个人的发财致富,而不会关心劳动力的衰退将给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带来什么样的恶果。
所以,作为资本家,他决不会自动限制工作日。
在资本主义社会,正常工作日的规定,是几个世纪以来工人和资本家之间长期斗争,不断为各自争取权益的结果。
资本主义进入机器大工业生产阶段后,资本家加强了对工人的剥削,最大限度地延长工作日。
资本对劳动者的残酷剥削和沉重压迫,激起了工人阶级的激烈反抗。他们坚决反对过度地延长工作日,并由此开展了一系列争取正常工作日的斗争。
但是,斗争的历史表明,在资本主义的成熟阶段,工人是无力反抗资本压榨的。因此,正常工作日的确立,是工人阶级同资产阶级进行长期的或隐斗或显斗的产物。
这种斗争,首先开始于现代工业的发源地英国。英国工人不仅是英国工人阶级的先进战士,而且是全世界工人阶级的先进战士。
从19世纪初开始,英国工人阶级经过几十年长期的、反复的斗争,终于迫使资产阶级的议会通过了一系列工作日法案。
1848年法国二月革命中,工人提出了12小时工作日制度。在法国工人阶级的坚决斗争下,法国也颁布了缩短工作日的法令。
尽管这个法令没有《英国工厂法》完备,但它是通过革命斗争方式得到的,因而具有独特的优点。
这个法令给所有的作坊和工厂毫无区别地规定了同样的工作日界限,为工人的工作、休息的时间争取了相对公平的比例。
为了使自己不再通过自愿与资本缔结的契约而把自己和后代卖出去送死或受奴役,全世界工人阶级必须团结起来,作为一个阶级向资产阶级做坚决斗争,才能争得一个正常工作日。
经过了长期的、坚决的斗争,1886年5月1日,美国大约35万名工人举行的大罢工获得了8小时工作制的权利。
目前,世界各国普遍实行每天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工作制。工业发达的国家多实行小时工资制,日工作时间多短于8小时。
有些国家也不同:新加坡的法定工作时间是每周44小时;法国的法定工作时间是每周35小时;加拿大的法定工作时间是一周48个小时……
尽管各个国家的法定工作时间有所不同,但是已经大大好于资本主义初期混乱的、不管工人承受能力而随便强加给工人的劳动时间,走向了一个良性发展的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