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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财产权的概念(财产权的四大特征)

100人浏览   2024-10-07 08:11:36



人类告别野蛮、走入文明的标志是什么?有人说是文字,有人说是政府,也有人说是城市。但如果从维系正义、持续发展的视角来看,答案只有一个,那就是“财产权”。


财产权可以说是野蛮与文明的分水岭。


西方谚语有云“风能进、雨能进、国王不能进”;


奠定现代政治文明的约翰·洛克断言:哪里没有财产权,哪里就没有正义。


思想家弗里德里希·哈耶克则进一步说,财产权是现代文明的道德发源地。


财产权如此重要,但是大部分人对它的认知,仍然浮于表面,缺乏切身体会。以至于当企业家的财产遭受侵害时,大众总是漠不关心,甚至幸灾乐祸。


只有深刻理解财产权的四大特征,才能使我们学会拥抱自由,捍卫文明。


▌一、财产权是天赋的,而非人授的


在很多人的印象中,财产权是法律赋予的,所以哪些财产应该受保护、应该如何保护,归根结底都是立法者决定的。


但其实,财产权和生命权、自由权一样,是“上天赋予”的基本人权。

一个人刚开始具备自我意识,就懂得区分“我的(mine),更多(more)、不(no)”,思维的初级阶段就指向了财产权的边界。


早在国家和法律产生之前,人类就拥有自己的身体。为了生存和发展,人们用身体参与劳动,创造成果。而这一切的前提,就是必须分清“你的是你的,我的是我的”。


可见,财产权是人类与生俱来的本能,也是正义与和平的基石。因此自然法主张,财产是身体的延伸,神圣不可侵犯。


思想家洛克在《政府论》中,更是引用圣经的“神定法”证明,造物主赐予个人的财产权,高于所有世俗法典,并借此建立了现代政治契约理论:人类组建政府,就是为了保护个人的财产权。


《财产权与正义》等著作则进一步发现,除洛克之外,休谟、斯密、柏克、托克维尔等伟大思想家,都将财产权视为文明秩序的公理、人之为人的基本权利。


所以说,是天赋人权,而非上位者恩赐——这是财产权的第一大特征。



▌二、财产权是平等的,而非平均的


人类自古都有“不患寡而患不均”的平均主义思想。近代受乌托邦主义的影响,人们更是将“打倒富人,平均分配”视为天然正义。


但是,如果富人仅仅因为富有,就必须承担救济穷人的“义务”,甚至被打倒,那不仅是一种勒索,更是对人格的践踏。

平均财富的结果,从来都是平等的一无所有。那样的社会,没有任何安全和道德可言。除了掌权者,没人可以致富。


所以神学家托马斯·阿奎那主张,就像人格上的平等一样,穷人和富人的财产权也应该是平等的。法律必须禁止一切不公平获取财富的行为。


比如圣经明确教导法官,“不可徇私枉法,不可偏袒穷人,不可谄媚权贵之人”。


权利平等,而非结果平均——这是财产权的第二大特征。




▌三、财产权是个人的,而非集体的


在某些特殊时代,人们生活在“集体主义”中,财产属于集体,而非个人。


在这样的制度下,个人的才能和勤劳,无法得到正面的激励。即便有暴力强制、道德说教,人们也没有创造财富的动力,社会因此滑向饥荒和暴虐。


“亲兄弟明算账”、“好邻居不如好篱笆”——东西方的人们都看见,道德和交情,总是不如制度和法律来得可靠。财产权的边界越是清晰、稳固,就越能促进道德、文明的提升。


所以一个文明人常说的是“我”,而不是“我们”。


事实上,财产权从来没有“集体共有”一说。集体只是一个想象的集合,它否认了人与人真实的利益分歧。所谓“集体共有”,最终都变成了集体的掌权者所有。


因此,财产权一定是“个人完全独占”的,是排他性的。比如罗马法规定,财产权如同每个人的眼睛、耳朵和手一样,完全归个人支配,无法与他人共享。


历史经验也表明,消灭私有产权,就是消灭人的生存权,鼓励每个人为了基本生存,就必须损人利己。


所以洛克说:权力不能私有,财产不能公有,否则人类就进入灾难之门!


米塞斯则是说,一个不保护私有财产的国家,绝不可能发展出高级文明。


近几十年中国的例证更为鲜明。周其仁在《产权与中国变革》中指出,中国改革年代的“经济奇迹”,就是得益于农村、企业的所有权确定。


德·索托在《资本的秘密》一书中也指出,发展中国家之所以难以脱贫,其根源就是穷人的资产缺乏产权确认,所以很难变成活的资本。


财产权是属于个人的,而非集体的——这是财产权的第三大特征。




▌四、财产权是脆弱的,而非牢固的


很多人以为,既然财产权顺应人性、符合公理,应该非常牢固。


但事实正如思想家耶林指出的:在人类历史上,公权力总是以暴力掠夺、苛捐杂税、行政垄断、滥发货币等手段,公开或隐秘地侵犯私人产权。


因此,财产权其实非常脆弱,需要人们时时捍卫,勇敢为权利而斗争。

诺奖学者诺斯在《西方世界的兴起》中发现,即便是在号称自由法治的欧洲,财产权也非常娇嫩,一旦遭到破坏,几百年内都很难恢复。比如16世纪的老牌强国西班牙、葡萄牙,因为不尊重私有产权,很快被英伦岛国超越,至今无法跻身一流国家的行列。


财产权很脆弱,必须时时捍卫、时时争取——这是财产权的第四个特征。



财产权是文明和野蛮的分水岭。一个捍卫财产权的国家,才能称为文明国家;一个践踏财产权的社会,就是奴隶社会。


财产权对于现代人,就是像空气一样的存在。一个现代国家保护私有产权,本该像呼吸一样自然。


然而时至今日,很多人对于这种生死攸关的天赋权利,仍然麻木不仁。更有人声称“财产权是万恶之源”,为计划经济公有制的回归推波助澜。




一个财产权受尊重的人,才可能活得像一个人;一个理解了财产权的人,才算是合格的现代公民。